以案说法

违规使用微信传递涉密会议材料

更新时间:2018-06-04 09:07:44

    20155月至6月,某党政机关负责人王某参加该省有关涉密会议期间,通过微信将两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发送给家人,后被家人进一步转发。此外,王某还将1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带回家,被家人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他人。案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给予王某留党察看1年、行政撤职处分

    20173月,某报社编务室人员任某在参加涉密会议时,违规使用手机录音。会议结束后,任某将录音整理成会议记录,报总编室主任王某。王某在报社总编辑彭某授意下,将会议记录上传到工作微信群。案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分别给予任某、王某警告、记过处分,对彭某作出免职处理。